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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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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传本 律师
郑传本,男,浙江宁波人,1933年出身于上海一贫民家庭小学未毕业就自食其力。新中国成立半个多世纪来,相继干过20年公安,当过7年法官,从事25年律师。长期的司法实践,辅之以努力自学,垫补了历史遗留的学历空白。是沪上首批国家一级律师,1992创办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现为郑传本律师事务所的名誉主任。
郑传本在20余年律师生涯中,始终以“教师不认真教书要误人子弟,律师不认真办案会误人终生”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凭着他敬业、勤业精神和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及其敏捷的思路,独到的分析判断和机灵的应变能力,已有10余名被告人经他辩护获宣告无罪释放。尤其他为上海滩首起持枪抢劫银行案于双戈的女友蒋佩玲辩护一案电视转播后,轰动申城,律师的法庭形像一度传为街谈巷议之佳话。“雄辩惊四座,真理服八方”、“直言扶真理,伏主解冤情”、“铮铮铁肩担道义,滔滔辩词护真理”等锦旗、匾幅寄托着受惠人的肺腑之言、感激之情。
郑传本不仅在本市,还到许多省、市、自治区办理了不少刑事、民事、经济方面的疑难案件。担任过不少大中企业的法律顾问,并长期担任上海市各地投资企业协会的常年法律顾问,他和他的同事们竭诚为协会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由于郑传本的显著业绩,曾入选上海市九届人大代表,连续两届担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早在1987年2月,《民主与法制》杂志在“风流人物”专版上发表了《郑传本从报童到律师》的长篇报道。同年7月,《中国日报》(外文版)又以《追求正义》为题,将他律师从业事迹介绍给了国外读者。
1991年,上海电视台专门为他摄制一部《郑传本律师》人物专题片,作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特别节目公开播放。
2000年10月,上海市律师协会委托上海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所作的社会调查结果显示:在上海近500家律师事务所中的知名度,郑传本律师事务所排名第二;在全市近5000名执业律师中的社会知名度,郑传本律师名列榜首。在2004年的再次社会调查中,郑传本律师的公众知名度,继续名列前茅。被《上海律师》刊物2005年第3期誉为:“作为老一辈律师典范的郑传本律师的知名度仍然遥遥领先,可见其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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